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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六枝特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解决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有关规定,六枝特区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六枝特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六枝特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生(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所需专业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4.定向招聘“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报考,并面向2023、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
5.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到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服务满2周年方可报考;
6.定向招聘六枝特区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岗位的,限2024年服务期满,且为2022年招募的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枝特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
7.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六枝特区的退役士兵报考;
8.招聘六枝特区户籍或生源岗位的,限六枝特区户籍人员,即2025年9月22日前取得六枝特区户籍的人员报考;六枝特区生源人员,即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六枝特区的人员报考。
9.定向招聘六枝特区村(社区)干部人员岗位的,限截至2025年9月22日仍在岗的六枝特区内村(社区)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且任以上职务满三周年及以上的报考(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乡(镇、街道)和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编制人员除外,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1.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2.专业设置及其他条件:
(1)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填报的专业、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上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须与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如存在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专业目录》上,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研究生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考生,应在报名信息表中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环节由考生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不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若某岗位专业限制为某学科门类或者某一级学科的,该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以下所有二级学科均可报名。招聘专业含全日制、自考、函授等所列专业,专业名称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可报考。新旧专业目录对应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研究生专业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如出现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可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