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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募集公告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5号)精神,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贞丰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募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就业见习(以下简称见习)是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见习单位进行3-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一项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公共就业促进活动,对缓解当前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贞丰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用工合法合规、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单位),凡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单位:
1.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正规ag捕鱼王平台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和违法违规记录。
2.能够稳定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见习岗位。
3.建立带教制度,有负责见习人员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4.有规范的见习场所和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设备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且保险期覆盖见习协议期。
6.经各级政府认定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园区(基地)的运营管理部门,可作为园区(基地)入驻企业代表统一申请设立见习单位。
二、见习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2年内,在申请见习岗位时及见习期间处于未就业状态)。
2.16-24岁已办理失业登记(在申请见习岗位前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的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三、见习单位申报时间及招募人数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15日,2025年贞丰县计划招募就业见习人员75人。
四、见习补贴政策
对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政府将给予以下补贴支持:
1.基本生活补助补贴:见习期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2月1日起,贞丰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的60% 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人员实际所得)。
2.保险费用补贴:按每名见习人员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费用。
3.留用激励: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基本生活补助费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此项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申报流程
1.见习单位申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登录“贵州公共招聘网”,进入“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进行单位账号注册,并按指引提交“见习单位认证”申请(详见附件1)。
2.资质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将确定为见习单位。
3.见习人员申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登录“贵州公共招聘网”,进入“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申请(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宜
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人员招募、补贴申报等相关事宜,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5号)(附件3)规定执行。
附件:1.《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
2.《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联系电话:0859-6617160)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原文标题:贞丰县2025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募集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202508/t20250829_885400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