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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聚道高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第三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及面试的公告
盘州市聚道高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第三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已结束,经报名资格初审情况统计,现将报名资格初审情况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初审情况
共有34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30人(详见附件1)。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毕业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
二、资料提供要求
(一)资格复审环节,2025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原件,则需提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在进入考察环节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若未能提供的,将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相关安排
(一)面试对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达到岗位面试比例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8:00
(三)面试地点:聚道高中(盘州市两河新区柳树湾村)
(四)面试形式:采取“试讲 结构化”面试(备课30分钟,试讲15分钟,结构化问答5分钟)。
(五)面试要求:
1.面试当日,若该岗位面试人员迟到或未到,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不达1:2的,参与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面试成绩要求8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面试结果一致的情况,将增加第二轮加试,加试环节采用半结构化问答方式,考生根据考官的提问,在规定时间内作答。具体加试时间待定,以后续通知为准。
2.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签到,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附件:
原文标题:盘州市聚道高中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第三期)报名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及面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zwgk/rsxx/zkzp/202508/t20250804_88376494.html
